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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建筑工程学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5年03月26日 11:18  点击:[]

各基层团支部:

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通过民主投票的方式把支部较为优秀的团员推选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党建带团建”的具体体现,也是团组织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推优”工作是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需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1992年7月22日组通字〔1992〕18号)、学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为了圆满完成好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

18岁以上28岁以下,有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籍的优秀共青团员。

二、“推优”条件

1.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且满半年及以上。

2.思想政治表现:入党动机端正;能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坚定信念;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动递交思想汇报,思想汇报有一定的高度和深度;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有较深刻的了解和认识;关心国际、国内大事,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认识清楚;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具有良好的是非辨别力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的各项思想教育活动(会议),认真听讲,遵守会场纪律

3.行为表现: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注意个人形象,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在学习生活中能起到激励示范作用;积极举报不良行为;对班委、团支部分配的任务能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完成;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积极策划并参与各种集体活动;所在宿舍文明整洁;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

4.学习表现: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上一学期无不及格课程;在学习中具有表率作用,学期内无旷课现象;积极参加各类相关专业的学科竞赛活动

5.组织纪律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没有任何违纪现象;了解党的组织纪律,能以党的组织纪律要求自己;不为入党而拉选票、搞小团体、小宗派。

6.群众基础: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并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乐于助人、关心他人,有较好的同学关系基础;主动和同学接触,深入了解同学们的意见和困难,及时向党组织反映。

三、“推优”原则

1.“推优”工作要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推优条件来推荐,力争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对条件不成熟的应该继续培养。坚决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的倾向。

2.“推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各团支部要重视推荐优秀团员工作,做到公开、公正、科学,推优名单将在全院进行公示。

四、“推优”名额

1. 2013级各团支部按支部所有团员人数的5%进行推选,上一学年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集体荣誉的团支部可以增加一个“推优”名额。2014级各团支部按支部所有团员人数8%进行推优。对于组织松散瘫涣的支部(受警告以上批评处理的团支部)应先组织整顿,在团的组织健全和工作正常开展起来以后,再进行“推优”工作。

2.院团学联组织、党员之家推优名额可按现有机构干部人数团员数的8%进行推选,采用四舍五入计算。

3. 2012级各团支部不参与本次“推优”。

五、“推优”程序及要求

1、团支部推荐

请各团支部于2015年4月10日前召开团员大会根据要求进行民主推选,并于4月10日下午6点前将推优情况(填写《“推优”情况统计表》电子档、纸质档)报所在学院分团委组织部。

具体步骤:各班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支委会介绍已申请入党的合格团员的情况,支部团员根据“推优”条件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支委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报学院分团委考察审核;辅导员对填表材料进行核查推荐;院团委审定;党支部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附:团员大会流程及要求。1.流程:(1)与会团员人数占团支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2) 全体起立,奏团歌,向团旗行注目礼。(3) 团支书讲解推优和入党的相关内容,并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候选人情况时,一定要说明此候选人是否符合推优要求)。(4) 支部团员互评。评议要求:必须充分发挥民主;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进行人身攻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能走过场,形式化;要努力使民主评议对全体团员起到鞭策、鼓励的教育作用。(5) 支部团员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推选,并当场计票唱票,经监督员确认无误后选举有效。2.要求:“推优”时务必有监督员在场监督和确认。团总支委派一人作为监督员。监督人员和团支书须认真填好《共青团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委员会“推优”工作情况登记表》,确认无误后并签字。

2、二级学院团组织、党员之家推荐

严格按照“推优”条件于2015年4月1日前进行“推优”工作,二级学院团组织、党员之家推优名额按照8%进行推荐。

具体步骤:二级学院团委和学校团委提出符合“推优”条件的学生干部作为推荐对象;召开团二级学院团委或团委委员会议根据“推优”条件进行民主评议;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辅导员对填表材料进行核查推荐;二级学院团委/校团委审定;党支部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四

附件:2014-2015年第二学期建筑工程学院各基层团支部推优比例参照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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