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师生:
根据本学期实施性教学计划的安排,现按照《广州城建职业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就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试组织安排
(一)学校统考
1.2021级涉及4门课程:《高等数学2》、《经济应用数学》、《思想道德与法治》、《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2.专业课:
学院选取《建筑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1)中“考核方式”为“考试”、且采取集中考核的课程列入学校统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原则上各专业(方向)每个年级选取不超过2门。。
3.考试场地要求
考试场地笔试默认为普通课室,在线考试默认为信工财经楼综合机房。
(二)学院组织考核
1.考核方式为“考查”的专业课程,任课教师组织最后一次课进行随堂考试。
2.教师应加强对课程考核工作的管理,不管考试还是考查,均要有严格的考核过程与成绩评定标准,要切实做好考场情况记录、学生签到、考核材料的存档、成绩记录和成绩分析工作。
二、考试时间安排
1.考试时间为第19-20周(2022年6月27-7月6日)。
2.其他非学校统考课程安排随堂考试。
3.公共选修课安排在本课程的最后一堂课进行随堂测试。
4.期末考试具体时间段:上午9:00-10:40;下午15:00-16:40(部分非100分钟考试时长的课程考试时间以期末考试安排表为准)。
三、考核模式与命题
(一)考核模式
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可采取多种评价形式进行。评价形式主要有笔试、机试、实践操作、大作业(含作品、产品、策划书、调研报告等)、答辩等。
(二)命题与审核
1.本学期采用试题库进行考试的统考课程请填写《试题库组卷方案》(附件5),明确试卷题型、各题型分数、题量、考试方式等,由教务处统一组卷。首次应用于考试的题库应填写《题库建设质量评价表》(附件6),评分高于90分的方可用于本次期末考试。经教研室主任审核通过报学院审批,并于第15周周四(6月2日)前交教务处备案,备案后方可执行。
2.其他不使用试题库进行考试的课程,应按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的要求,拟定覆盖面、难易程度、题量适当的至少A、B、C三套试卷,同年级同教材及课时相同的课程应使用统一试题。命题试卷每类题型均应标明总分值及小题分值,同时要制定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各套试卷的交叉内容不能超过15%,试卷原则上按100分钟命题。命题试卷应参考《命题卷格式模版》(附件7),按统一试卷模版制作打印(统考试卷使用B4模版),学院办公室不接收未按要求命题的电子版试卷。命题完成后,命题教师应认真填写《期末考试命题卷审核表》(附件8)后与试卷一并交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审核。试卷审核人须对试卷认真审核,对试卷的质量、排版全面把关,严禁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审核通过后在《期末考试命题卷审核表》签署意见。
四、试卷评阅与装订
根据学校从严治考要求,期末统考将实行密封制卷,课程组自行组织统考科目的阅卷。统考试卷批阅后统一装订,装订好的试卷由院办朱老师送交教务处统一存档。
五、成绩评定与录入
1.按平时30%,期末70%的比例评定总成绩(实践性较强课程可按50%+50%或40%+60%评定成绩),各课程成绩比例设置应在录入成绩时,根据课程标准规定的成绩比例设置。
2.7月6日前,各任课教师录入学生成绩,保存提交后打印《学生成绩登记表》,经任课教师签名确认、教研室主任审核后院办朱老师按班级分类后集中送教务处。
3.成绩填报时请教师认真审核、仔细检查,根据《学生签到表》、《考场记录表》中记录的情况,认真核对缺考、作弊、缓考学生名单,防止漏报、错报。
六、考试资格确认
1.学生缺课学时达该门课程总学时的1/3及以上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考试、补考,直接重修。
2.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参加某门课程考试的,须于考前持有效证明,向二级学院申请,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缓考。
七、重修考试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经学校组织补考仍不及格的学生,必须参加重修考试,参加重修考试的学生直接参加下一年级的期末考试。重修考试名单见《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2020级重修考试科目及名单》(附件9)。
八、考试考风考纪
1.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学院组织开展考风考纪教育,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学校《学生考试违纪行为的处理规定》、《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等考试相关规章制度,对学生考试纪律和教师监考纪律提出严格的要求,一旦发现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
2.加强考场纪律管理。学院组织监考教师学习有关监考工作规范,加大考场巡视力度,严处考试过程中的违规作弊行为,促进良好教风学风的形成。
附:主要工作时间安排表
序号 |
工作截止时间 |
需提交材料清单/工作事项 |
1 |
第16周周五 (6月10日) |
完成20、21级1-14周结课的班级期末考核资料,并交至学院办公室朱老师。 |
2 |
第18周周二 (6月21日) |
完成20、21级15-16周结课的班级期末考核资料,并交至学院办公室朱老师。 |
3 |
第19周周三 (6月29日) |
完成20、21级17-18周结课的班级期末考核资料,并交至学院办公室朱老师。 |
4 |
第19-20周 |
根据《期末考试安排表》初稿反馈监考教师安排情况,安排学院领导,正副教研室主任,辅导员巡考 |
5 |
第20周周四 (7月7日) |
阅卷评分、录入成绩 |
特此通知
附件:1.建筑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方式汇总表
2.建筑工程学院学校统考科目安排
3.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建筑工程学院课程考核情况汇总表
4.课程考试模式改革实施方案
5.试题库组卷方案
6.题库建设质量评价表
7.命题卷格式模版
8.期末考试命题卷审核表
9.建筑工程学院《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2020级重修考试科目及名单》
建筑工程学院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