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班级:
为了顺利完成2025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的工作要求,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各班级评议小组上报、辅导员核实、学院困难认定领导小组初审,现将2023建工2班黄铿淳等380名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认定名单及拟认定等级,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学生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建筑工程学院困难认定领导小组反映,反映材料请写真实姓名和具体事实,以便核实与反馈,逾期不受理。
电话:020-87987313
地址:建工机电楼604办公室
联系人:张漩老师、朱颖老师
附件1:建筑工程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认定名单及拟定等级
建筑工程学院困难认定领导小组(代章)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