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学工办: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5届(2022级、2023级两年制试点班)毕业生重修考试工作定于2025年4月30日(第十周周三)前完成,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考试对象
2025届符合重修考试有关规定的学生,具体考试科目及名单详见《2025届毕业生重修考试科目及名单》(附件1)。
二、重修考试安排
1.公共基础统考科目: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定于4月26日(第九周周六),单科考试时长为60分钟,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建筑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2025届毕业生重修考试安排表》(附件2)。
2.其他科目:其他科目的重修考试由学院负责组织,于4月30日(第十周周三)前完成,具体涉及考试科目及安排见(附件2)。
(三)成绩录入:考试成绩须于5月8日(第十一周周四)23:59点前完成录入。阅卷教师在教务系统录入成绩提交后,须打印成绩表一份交学院办公室朱成老师存档。
三、工作要求
1.学院办公室及时发布重修考试通知至学委信息员群和学工办,学工办辅导员务必将补考相关安排通知到每个学生,督促学生提前复习、按时参加考试,并做好相关联系记录。
2.课程负责教师应做好学生重修课程辅导帮扶工作,督促学生认真复习,按时参加考试及催促提交重修课程作业等。
3.教务处安排统考科目请监考教师1于开考前20分钟到人文艺术楼524考务室领取试卷,不得提前领取其他科目的试卷。监考教师应严格按照《监考人员工作职责》的要求进行监考,在考试开始前要求学生做到隔行隔位就座,并检查学生相关证件(要求带学生证参加考试,若学生证丢失,须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好在校证明代替学生证);要求学生做到隔行隔位就座,组织学生签到并做好考场情况记录(相关表格已附于试卷袋内);强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秩序的正常稳定;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认真清点考试试卷,确保无误后请监考教师2将试卷交回人文艺术楼524。考完试后试卷由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统一于次周周一领取并发放到相应教师开展试卷评阅工作。
4.课程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做好阅卷、评分、试卷装订以及相关材料存档工作。成绩录入由阅卷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上操作(未参加重修的学生,须在成绩栏中注明“缺考”)。
5.阅卷教师须认真负责评阅试卷,及时、准确报送成绩,对晚报、错报的将按学校制度严肃处理。
6.学院教学秘书在重修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教师工作量的统计报送工作。
附件:1.2025届毕业生重修考试科目及名单
2.建筑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2025届毕业生重修考试安排表
建筑工程学院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