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学工办: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学期补考工作定于2021年11月14日(第十周周日)前开展,为确保补考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申请了缓考或考试不及格课程的2019级、2020级学生,具体涉及课程及学生详见《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2019级、2020级补考科目及名单》(附件1)。考试作弊或无故缺考的学生不安排补考,可参加学期末重修考试。
二、补考时间及安排
(一)教务处、建筑工程学院、及各二级学院共同组织补考。
1.补考科目:考试科目及考试安排详见《建筑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安排表》(附件2)。
2.笔试、机试补考时间如下,其余补考时间看附件2.
11月4日(第九周周四)14:30~16:10、19:30~21:10
11月7日(第九周周日)14:30~16:10
11月7日(第九周周日)18:00~19:40、20:00~21:40
11月10日(第十周周三)12:20~14:00
11月11日(第十周周四)12:20~14:00
三、工作要求
1.学院办公室及时发布补考通知至学委信息员群和学工办,学工办辅导员务必将补考相关安排通知到每个学生,督促学生提前复习、按时参加考试,并做好相关联系记录。
2.课程补考教师应做好学生补考课程辅导帮扶工作,督促学生认真复习,按时参加考试及催促提交补考课程作业等。
3.教务处安排统考科目请监考教师1于开考前20分钟到人文艺术楼525考务室领取试卷,不得提前领取其他科目的试卷。监考教师应严格按照《监考人员工作职责》的要求进行监考,在考试开始前要求学生做到隔行隔位就座,并检查学生相关证件(学生证,其他非本校证件一律不承认);强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秩序的正常稳定;组织学生签到并做好考场情况记录(相关表格已附于试卷袋内);考场内有多门课程补考的,应当在考场里划分区域相对集中入座,收试卷时按课程分类,排序整理;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认真清点考试试卷,确保无误后请监考教师2将试卷交回人文艺术楼525考务室。
4. 课程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做好阅卷、评分、试卷装订以及相关材料存档工作。成绩录入由阅卷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上操作(未参加补考的学生,须在成绩栏中注明“缺考”),补考成绩表打印一式两份,一份留二级学院,一份交教务处。阅卷教师须认真负责评阅试卷,及时、准确报送成绩,对晚报、错报的将按学校制度严肃处理。成绩录入截止时间:11月15日(第十一周周三)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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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院教学秘书在补考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教师工作量的统计报送工作。
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补考科目及名单
2.建筑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安排表
3.2021-2022第一学期2020级《军事理论》补考学生名单及在线操作手册
建筑工程学院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