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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保密制度

2016年06月03日 23:18  点击:[]

一、 所有涉及学生心理的调查结果、咨询记录、各类报表都属学院机要文件,要严格保密。

二、 所有涉及人员不得随意放置干预学生材料,不得随意向无关学生(包括当事人)透露任何信息,不得随意散布有关事件。

三、 未经老师和站长允许,不得私自查看包含反映同学心理问题的一切信息材料。

四、 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老师或辅导员),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五、 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本制度解释权归建筑工程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

                                                                   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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